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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2017-10-09

各市(州)工信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各县(市)工信局(经济局)、财政局:

  为引导和推动重点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面实施《吉林省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7—2020年)》(吉发〔2017〕18号),依据《吉林省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产业〔2017〕514号),和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吉林保监局《关于加快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关键零部件和重点新材料推广应用的政策意见》(吉工信联〔2016〕48号),现将2017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一)制造业协同创新中心示范项目。主要支持吉林省高性能复合材料制造业创新中心和吉林先进医疗器械制造业创新中心测试验证能力、中试孵化能力及行业支撑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创新能力建设。

  (二)省内首台(套、批次)奖励和保险补偿项目。重点支持具有产业带动引领作用、替代进口、填补产业链关键环节、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显著的关键产品,以及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确定发展的产业项目关键产品。

  (三)特色工业园区发展项目。重点支持省政府确定支持的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四平市换热器特色工业园区、通化医药产业示范基地内的重点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良好。

  (二)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以及节能、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要求,项目必须已具备实施条件,所需资金落实。

  (三)具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

  (四)项目建设应符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并在资金申请报告中对项目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内容进行专章说明。

  (五)其他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三、申报程序

  实行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并行申报。

  (一)网络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需在截止时间内登录网络申报系统,注册后填写申报材料。市(州)、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对本辖区内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审核推荐。

  (二)纸质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在进行网络申报的同时,按照本通知相关申报要求完成并打印纸质材料,报市(州)、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审查确认盖章。市(州)、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汇总本辖区所推荐项目的纸质申报材料,出具正式文件上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三)项目公示。市(州)、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负责对上报的项目向社会公示。

  (四)中省直单位。对中省直项目申报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 网络申报、纸质申报由辖区内工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推荐。

  四、时间安排

  2017年10月15日前,申报单位完成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10月15日17时网络申报系统关闭,纸质材料申报截止。市(州)、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对照审查网络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并进行推荐,10月20日17时网络推荐系统关闭。市(州)、县(市)工信、财政部门须在10月20日前完成网络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的审查和推荐工作,并将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文件、项目申报材料各1份(套)报送省工信厅规划与投资处,规划投资处根据项目类别,分送相关专业处室审核。资金申请文件和项目申报材料各1份(套)报送省财政厅产业发展处。同时,将项目申请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省工信厅规划与投资处电子邮箱:gxtghtzc@163.com。

  各市(州)、县(市)工信、财政部门完成网络推荐后,应将推荐项目名单通过政府网站等权威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未通过项目,应向省工信厅、财政厅进行书面报告,说明原因。

  五、项目审查及评审程序

  省工信厅、财政厅对正式上报的项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依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拟支持项目清单,并在省工信厅网站进行公示(具体的公示时间另行通知)。根据公示反馈结果及核查情况,形成资金项目拟安排计划,经省政府审定后,下达项目资金投资计划。

  六、相关要求

  (一)严控申报项目梳理,确保项目质量。各地要按照文件规定,严格审查把关。纸质申报材料和网络申报内容必须一致,上报资料要规范、完整,复印件必须清晰。因网络系统技术原因导致纸质材料和网络申报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材料为准。项目申报单位只能向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申报一个项目,同一独立法人单位申报多个项目或申报项目材料达不到申报要求的,视为不合格项目。

  (二)严格申报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按程序申报、弄虚作假、编造项目骗取资金的地区和企业,一律取消本年度及下年度申报资格。

  (三)按时完成上报。超过申报时限上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加强绩效考核。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已被列入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管理,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时须填报项目绩效目标,各地工信局(经济局)按照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督促检查和绩效评价。

  通知文件下载地址:

  1.省工信厅网站:http://gxt.jl.gov.cn/

  2.网络申报网址:http://www.goaw.com.cn/

  项目汇总联系人及电话:

  省工信厅规划与投资处 宫 克 0431-88904370

  省财政厅产业发展处 朱荣洲 0431-88550562

  网络系统申报技术咨询电话: 400 0431528

  按项目类别,省工信厅对口专业处室咨询电话:

  制造业创新中心、特色工业园区发展项目:

  综合处 张 越 0431-88904843

  首台(套、批次)奖励和保险补偿项目:

  装备处 孙中玉 王 欣 0431-87077727,0431-87077729

  附件:1.申报项目封面

  2.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申报要求

  3.特色工业园区发展项目申报要求

  4.首台(套、批次)奖励和保险补偿项目申报要求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财政厅

  2017年9月30日


附件下载:

吉工信办联〔2017〕33号.doc

 吉林省工信厅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及管理系统